目 录
第一章 业务承接.................................... 2
第二章 审计计划.................................... 2
第三章 内部控制检测与评估......................... 4
第四章 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 5
第五章 购货与付款循环审计........................ 11
第六章 生产循环审计.............................. 18
第七章 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 23
第八章 货币资金与特殊项目审计.....................27
第九章 终结审计................................ 32
第十章 审计报告................................ 37
第十一章 审计使用的工作底稿...................... 39
附件:审计工作底稿.................................40
审计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公司执业行为,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程规定了公司执业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采取的审计程序、步骤以及审计方法。
(一)承接业务前应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业务性质、经营规模、组织结构、经营情况、经营风险、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会计机构或组织、关联方及交易、行业政策法规和会计惯例等。
(二)承接业务前应评估专业胜任能力(包括执行审计的能力、独立性及保持职业谨慎的能力)。
(三)由公司统一承接的业务均应事先与委托单位签定业务约定书,约定书由公司领导或项目经理(或被委托人)代表本公司签字盖章,并议定收费标准、约定委托目的、相关事项和文件份数等。
(四)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均应以本公司名义接受委托。
(五)任务的分配和执行,应统一按公司下达的作业通知单办理。本公司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一)项目经理编制总体审计计划,审计计划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进度及时间预算、审计小组成员分工、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审计风险的初步评估。
(二)总体审计计划应经过公司业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
(三)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1、取得、查阅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如工商登记、章程、以前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银行对帐表、固定资产(存货)明细表、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税务申报资料和税务检查文书、重要合同协议、有关行业资料等。
2、实地查看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
3、询问内审人员和管理当局人员有关内部控制、行业情况、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等。
4、确定关联方及交易的存在。
(四)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绝对额比较、财务比率分析、预算分析、趋势分析等。
1、计算并分析、评估被审计单位各会计期间或各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同行业的比较,确认异常或差异。
2、调查重大异常或差异,确定审计重点领域。
(五)评估重要性水平
1、判断重要性水平应结合审计经验、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内控与审计风险的初步评估结果、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金额及波动幅度。
2、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本原则。包括重要性水平的绝对值与企业规模大小相关;执行年报审计应谨慎判断重要性水平;如果企业存在可由管理当局自主决定处理的会计事项,应从严确定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与内部控制相关;对流动性较高的项目从严制定重要性水平。
3.确定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可选用:净利润的5﹪-10﹪ (较小时用10%)、资产总额的0.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5%-1%。
若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重要性水平不同,应从两者之间选择较底的重要性。
4、将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分配至资产负债表各科目,确定可容忍误差,对应的款项、存货可适当分配较高的重要性水平,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等分配较低的重要性水平。
(六)审计计划可以根据审计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
(一)内部控制应实现的目标
1、保证交易授权。
2、保证交易事项的会计记录。
3、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授权。
4、保证资产账实际相符。
(二)关注固有限制
1、内控的设计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的原则。
2、内控仅针对常规业务设计。
3、内控可能执行不当。
4、内控可能因勾结、串通无效。
5、内控可能因滥用职权或屈从外部压力无效。
6、内控可能因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而削弱或失效。
(三)内控要素
1、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组织结构、董事会、授权和分配责任方法、管理控制方法、内审、人事政策和实务、外部影响。
2、会计系统应为每笔交易提供交易轨迹。
3、控制程序,包括交易授权、责任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独立稽核。
(四)了解与记录内控
1、了解内控程序的办法。一般包括询问;查阅内控文件;检查内控生成的文件和记录;现实业务活动和内控运行情况;穿行测试。
2、了解内控因素。
3、针对每个重要的帐户余额或交易种类,在认定层上初步评价内控风险:
若内控失效或难以评估或不拟进行实质性测试则评价为高水平风险。
若内控能防止或发现、纠正重大错、漏报,并且拟实质性测试则评价为非高水平风险。
(五)内控测试
1、若初步评价为高风险,在小范围内执行同步控制测试(即了解内控的同时取得内控是否有效的证据),追加控制测试进一步降低对控制风险的评估水平,也可不进行内控测试,直接实施实质性测试。
2、若初步评价为非高水平风险,在较大范围内执行计划控制测试。
3、内控测试的程序有:检查交易和事项的凭证;询问并实地检查未留下审计轨迹的内控运行情况,重新执行相关内控程序。
4、内控测试应服从于最经济有效地实现审计目标的总体需要,合理确定测试范围。
5、同内部审计人员协调工作。
一、销售与收款循环涉及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
所涉及的利润表项目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其他业务利润等。
二、销货业务的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
1、适当的职责分离:企业应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
2、正确的授权审批:在于防止企业财产因向虚构的或无力支付货款的顾客发货而蒙受损失;保证销货业务按照企业定价政策规定的价格开票收款;防止因审批人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3、充分的凭证和记录
4、凭证的预先编号
5、按月寄出对帐单
6、内部核查程序
(1)检查销售发票的连续性并检查所附的佐证凭证。
(2)了解顾客的信用情况,确定是否符合企业的赊销政策。
(3)检查发运凭证的连续性,并将其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帐核对。
(4)将登记入帐的销货业务的原始凭证与会计科目表比较核对。
(5)检查开票员所保管的未开票发运凭证,确定是否包括所有应开票的发运凭证在内。
(6)从发运凭证追查至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和总账。
三、销货交易的实质性测试
1、登记入账的销货业务是真实的
(1)针对未曾发货却已将销货业务登记入帐这类错误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帐中抽取若干分录,追查有无发运凭证及其他佐证凭证。
(2)针对销货业务重复入帐这类错误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检查企业的销货交易记录清单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号、缺号。
(3)针对向虚构的顾客发货并作为销货业务登记入帐这类错误发生的可能性,应检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帐中与销货分录相应的销货单,以确定销货是否经过赊销批准手续和发货审批手续。
2、已发生的销货业务均已登记入帐
选取部分发运凭证,并追查至有关的销售发票副本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是测试未开票的发货的一种有效程序。
3、登记入帐的销货业务的估价准确
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的会计分录为起点,将所选择的交易业务的合计数与应收账款明细账和销售发票存根上进行比较核对。销售发票存根上所列的单价,通常还要与经过批准的商品价目表进行比较核对。
4、登记入帐的销货业务分类恰当
5、销货业务的记录及时
一般要将所选取的提货单或其他发运凭证的日期与相应的销售发票存根、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帐和应收账款明细帐上的日期做比较。
6、销货业务已正确的记入明细帐并正确的汇总
四、收款业务的实质性测试
1、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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